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12月2日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将妥善解决好2017年5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公告》明确,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限售5年,合作区购买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区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