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保障支持自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据了解,通知提到,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全市范围内所有已出让、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