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知自2020年11月12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据悉,《通知》主要提出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支持竞自持新建、非住宅改建、园区企业配建、成套住宅改造、国企引领示范。承租人可以根据市租赁平台备案信息办理居住证,按照我市住房租赁试点有关政策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