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深圳蛇口工业区启动新中国历史上住房制度改革,迈出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自1981年以来,深圳蛇口工业区对职工住房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从“国家包、低房租”的“大锅饭”制度转变到按成本计租和租售并举,从供给制转变到商品化经营,蛇口工业区是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的先行者。

深圳蛇口在全国率先实行职工住宅商品化改革-咚咚租

在蛇口启动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前,我国城镇住宅长期实行国家统包,房租既不能养人,也不能养房,国家投进住房建设的大量资金,有去无回,严重影响其再生产能力。同时,住房按职务分配,滋生了许多特权照顾、分配不公的现象。

当时的蛇口工业区还存在一个在全国其他地区未曾遇到的棘手问题:由于市场化改革走到全国前列,大量企业在蛇口落地,市场波动对职工住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工业区成立之初,在市场形势好时,企业大量招聘员工并安排他们的住所,职工与企业有着很强的依附关系,而市场形势不好时,企业大量裁减员工,职工住宅被收回,造成大量职工居无定所。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蛇口职工人数每年增加1倍以上,住房供给却由于统包制度而缺乏增长动力,远远满足不了职工需要。

在这种背景下,蛇口工业区开始酝酿新中国历史上住房制度改革。1981年6月,工业区首先以低房租作为突破口,打破职工住房统包供给的“大锅饭”制度,坚持成本核算、不赔不赚、按质论租的原则,制定新的房租标准,即以折旧、维修、管理费三项计租。当时考虑到工业区处在初创时期,职工工资水平不高,家庭开支较大,暂时按略低于成本的标准收租,实行准成本房租制。

那时,工业区设想,随着职工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把宿舍区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土地开发费和税收等计入房租,逐步向商业租房过渡。初步设想以工资年递增5%为前提,房租每年递增6%。按当时测算,收入较高、家庭负担轻的职工,房租仅占其工资收入的6%,工资不高、负担较重的职工占收入的12%-18%,平均占10%左右,这一负担,职工是可以承受的。因工资基数大,房租基数小,新增加的房租只占增长工资的一部分,可以保证在职工生活水平不断上升的条件下,比较平稳地提高住宅商品化的水平。

1981年上半年,工业区进行工资调整,职工工资普遍增长了1倍以上,为住房商品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同年,蛇口工业区职工住宅——水湾头B区五、六、七、八栋竣工,职工准备喜迁新居,蛇口工业区也正式拉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帷幕。

1983年至1984年,地段、楼面、造价等逐渐成为确定房租高低的因素,进一步发挥了房租调节住房供给的经济杠杆作用。同时,还开始向企业销售住宅。1984年年底,工业区制定了《蛇口工业区职工住宅经营暂行规定》,正式向职工个人销售住宅,实行租售并举。1984年年初竣工的荔园小区住宅楼率先实行了租售结合、以售为主的方针,开始按优惠价向职工销售住宅,并在销售过程中,推出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购房的新方式,鼓励职工自购住宅。据统计,截至1985年6月底,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共向企业单位销售职工住宅约2200平方米,向职工销售约37000平方米,蛇口工业区的双职工住户有1/3购买了新房。

之后,工业区逐步改革取消售(租)房优惠价,允许上市,逐步朝着实现住房商品化的方向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起,蛇口工业区的住房制度改革逐渐与全市同步。蛇口工业区实行住宅商品化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成效显著。初步理顺了职工住宅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关系,改革给工业区的房地产业带来生机和活力,显示出良好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实践证明,住宅商品化,是解决我国城镇住宅问题的一条出路。在工资上涨水平不滞后的前提下,住宅商品化能够较好地改善群众生活。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