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外的除国有外的土地均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亿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为国有土地所有制,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实施出让,签订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金后,就可以办“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将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具体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协议。

土地使用出让与转让的区别-咚咚租
图:Unsplash

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转让,或租借给他人的经纪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转让须要经过申请、审批/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转让给其他人的一种经济行为。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建议》,文件中明确指出:将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包括土地出租、土地抵押等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