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起深圳的1448个物业小区、122万家庭住户将享受更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非小区住户进入封闭式小区进行实名登记;对业主提出的有效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应在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追踪解决;小区公共消杀必须使用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药剂,并提前告知住户等17条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该公约由市住建局、市消委会、市物业协会联合推出,截至日前,共有407家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自愿签署《自律公约》,承诺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自律公约》发布现场,深圳市消委会向19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颁发《自律公约》牌匾。

《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咚咚租

当前消费者对规范物业服务的诉求越来越强烈,据消委会数据显示,2018年,市、区消委会收到物业服务消费投诉471宗,同比增长124%。2019年6月,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消委会与深圳市物业协会联合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消费监督工作。期间收集了我市19家物业服务企业的88份《物业服务合同》,发现合同中存在16大问题。

此次《自律公约》的发布是对消费者诉求的积极回应,更是物业服务的一次创新探索。《自律公约》覆盖面广,一批共有407家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加入,覆盖全市10个区(新区),惠及1448个物业小区、122万家庭住户;二是贴近居民生活,针对响应维修时间、共有资金、公共消杀等17大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打通物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自律公约+社会监督”的模式,《自律公约》海报将张贴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间、公告栏等公共场所,鼓励消费者对《自律公约》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市消委会冯念文秘书长表示,《自律公约》的出台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有利于树立深圳物业优质品牌形象,推动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发挥深圳特区先行示范作用。

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全文如下:

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即日起,本物业管理公司自愿接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与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发起的《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严格遵守本公约相关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党委及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二、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义务。

三、非小区住户进入封闭式小区进行实名登记,非封闭式小区如有楼栋门禁需确认其有效使用;按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小区管理规约进行车辆管理;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业委会同意、未经合同约定的(公益服务除外),对个人或商户进入住宅小区推销摆卖各类商品,履行发现、劝阻、报告的义务。

四、公示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内容、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等信息。

五、对业主提出的有效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应在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追踪解决。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业主报送的急修需求,工作时间内物业服务企业需在1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

六、小区内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并且明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对于非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协助。

七、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清洁,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干净整洁。

八、禁止外来人员在小区内乱张贴、随意散播商业信息,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清理。

九、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要求,公开小区的车位使用信息,小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要。

十、小区公共消杀必须使用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药剂,并提前告知住户,且明示使用药剂的类型、剂量及消杀时间等。

十一、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治安、消防、防灾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营单位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加强对物业天面、外墙、楼梯间等共有物业的日常巡查。如有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的窗户、阳台、搁置物、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及时处理;发现有影响相关专营设施安全情形的,及时报告相关专营单位,维护好小区监控设备。

十三、物业服务企业如是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向业主公开小区业主共有资金收支情况,规范管理财务账簿。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

十四、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共有物业用途,不得违规泄露业主信息以及做出其他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十五、未经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专营单位或者业主授权、行政决定或者司法裁决,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对共有物业或者物业专有部分实施停水、停电、停气(抢修、抢险情况除外)。

十六、配合城管部门在小区内开展规范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小区业主养犬需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提醒业主如在小区内携犬活动,应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大型犬只还需佩戴防咬口罩;提醒业主自备塑料袋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十七、定期对本企业的物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

来 源: 深圳新闻网